1.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2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 业务范围为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 1〕26号)的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对其资质不作要求。 (2)监理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且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 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兼任) 1.5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造价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②监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 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1.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 果截图或打印件,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1.7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项目负责人和监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1.8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成功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上 述网站的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